使用前請勿拆除外包裝以及內密封袋,存放于比較干燥處(如:踏板,貨架等上)拆除密封袋使用后請將剩余產品密封回袋內。避免干燥劑長時間與空氣接觸。1. 使用干燥劑產品前,應仔細檢查密封袋有無破損。
2. 盡量縮短干燥劑在空氣中暴露的時間,是保證干燥劑生產質量的重要法則,
一旦打開包裝,應盡快使用.且不應在打開封口長時間閑置后又重新使用。(打開后如不需使用請及時將干燥劑密封于袋內)
3. 應在相對濕度50%的環(huán)境中放置干燥劑,空氣中的濕度大約在60%-90%之間。如需防潮需讓您的產品與空氣隔絕再放置干燥劑吸附內部空間中的濕度。在不通風的環(huán)境下。放置干燥劑一般可以達到60天-120天不等的防潮效果。
4. 一個立方應放置500g量的干燥劑,平放于密封放置的箱子或容器中,才能起到有效的防潮吸附作用。(此使用量是建議最少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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